112年度「雲市集工業雲端解決方案上架」開始受理申請【112年收件期間為即日起至112年8月20日止(112年已截止)。】

遴選作業:採隨到隨受理,於文件備齊後安排審查,經審查通過之雲端解決方案自入選名單公告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有效。(112年度已用罄)

受理申請期程:即日起開始受理,最遲應於112年8月20日前完成送件。

為落實「雲世代產業數位轉型」政策,協助中小型製造業上雲普及化,善用雲端解決方案提升營運效能,發展創新商業模式,經濟部工業局推動「雲市集工業館數位點數補助計畫」,鼓勵中小型製造業採購及使用資訊服務廠商所提供雲端解決方案,普及中小型製造業提升數位化程度,強化數位營運力與數位轉型準備度。
詳細方案上架申請相關注意事項請見112年度申請須知,或至「雲市集工業館數位點數補助計畫」網頁查詢,請把握時間即早申請!


一、資訊服務廠商申請資格:

(一) 符合本須知資訊服務廠商定義。
(二) 實收資本額新臺幣100萬元以上。
(三) 具有雲端解決方案銷售實績。
(四) 最近3年內無執行政府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
(五) 無因執行政府計畫受停權處分且停權期間尚未屆滿之情事。
(六) 最近3年內無欠繳應納稅捐之情事。
(七) 最近3年內無違反環境保護、勞工、食品安全衛生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之相關法律規定且經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情節重大之情事。
(八) 非為陸資企業及外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之分公司。


二、雲端解決方案遞件規範:

(一) 符合本須知雲端解決方案定義。
(二) 雲端解決方案之原廠不得為陸資。
(三) 必須包括應用軟體訂閱期3至9個月,以及相關教育訓練、技術諮詢或客戶服務等。


三、申請方式:

1. 請連結本計畫指定網址(https://reurl.cc/pZqOer)以公司統編註冊帳號,如曾於雲市集工業館(以下簡稱工業館)平台完成註冊者,免重新申請帳號。
2. 登入帳號填妥申請資料並上傳應備資料。
3. 申請資料填寫與上傳完成後,點選送出並取得收件成功通知, 方完成線上申請。


四、應備資料:

1. 首次申請方案/曾在工業館上架方案:
(1) 最近 1 年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之年度損益及稅額計算表(未滿 1 年之新創公司可以最近一期「營業稅申報書」替代)。
(2) 合法納稅證明文件,說明如下:
A. 檢附營業稅繳稅證明,例如:為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稅捐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收執聯。
B. 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C.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函;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D. 廠商實績之證明文件,例如可證明雲端解決方案實績的付費有效客戶之合約或銷售發票影本掃描電子檔至少1 份。
2. 經「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引領中小微型企業數位轉型戰略攻頂計畫」(以下簡稱攻頂計畫)通過上架之雲端解決方案:
(1) 須於系統上傳通過攻頂計畫之方案佐證資料(如:系統截圖)。
(2) 若申請方案條件優於或與既有攻頂計畫上架之方案一致,經書面審查通過,視為方案通過上架。


五、申請資料之補正:

執行單位初步檢查申請資料,若表格內容或上傳之應備資料有缺漏或錯誤時,將請資訊服務廠商依通知於限期三日內補齊或修正,逾期未補正視同放棄。


六、本補助資訊服務業者方案上架相關規定事項請詳閱「雲端解決方案上架」申請須知,申請須知等相關資料請至本補助網頁查詢。


洽詢電話:(02)2707-5055#15(王小姐)、#26(許小姐)、#37(邱小姐)

📢線上申請系統、申請須知(請點我)

📢資訊服務業者-雲端解決方案申請須知(112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