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選作業:採隨到隨受理,入選名單公告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有效。
1.新申請案:於文件備齊後安排審查,經技術審查通過之雲端解決方案,可公告上架。
2.113年工業館上架之雲端解決方案:若方案內容與經費不變者,可線上申請延長方案有效期間,經書面審查通過,視為方案通過上架。
受理申請期程:自公告日起開始受理,最遲應於115年9月20日前完成送件。
為落實「雲世代產業數位轉型」政策,協助中小型製造業上雲普及化,善用雲端解決方案提升營運效能,發展創新商業模式,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推動「雲市集工業館數位點數補助計畫」,鼓勵中小型製造業採購及使用資訊服務廠商所提供雲端解決方案,普及中小型製造業提升數位化程度,強化數位營運力與數位轉型準備度。
詳細方案上架申請相關注意事項請見114年度申請須知,或至「雲市集工業館數位點數補助計畫」網頁查詢,請把握時間即早申請!
一、資訊服務廠商申請資格:
(一) 符合本須知資訊服務廠商定義。
(二) 實收資本額新臺幣100萬元以上。
(三) 具有雲端解決方案銷售實績。
(四) 最近3年內無執行政府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
(五) 無因執行政府計畫受停權處分且停權期間尚未屆滿之情事。
(六) 最近3年內無欠繳應納稅捐之情事。
(七) 最近3年內無違反環境保護、勞工、食品安全衛生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之相關法律規定且經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情節重大之情事。
(八) 非為陸資企業及外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之分公司。
二、雲端解決方案遞件規範:
(一) 符合本須知雲端解決方案定義。
(二) 雲端解決方案之原廠不得為陸資;方案服務系統(包含:資料運算、儲存、異地備援等所有功能)之機房不得位於中國大陸(及港、澳)地區。
(三) 必須包括應用軟體訂閱期2至9個月,以及相關教育訓練、技術諮詢或客戶服務等。
(四) 解決方案可分成下列兩類別:
1.企業營運端
(1)產:生產與作業管理
(2)銷:行銷管理
(3)人:人力資源管理
(4)發:研究發展管理
(5)財:財務管理
2.工廠生產端
(1)人:生產的人員管理或相關應用
(2)機:生產的設備管理或相關應用
(3)料:生產的原物料管理或相關應用
三、申請方式:
1. 請連結本計畫指定網址(https://reurl.cc/pZqOer)以公司統編註冊帳號,如曾於雲市集工業館(以下簡稱工業館)平台完成註冊者,免重新申請帳號。
2. 登入帳號填妥申請資料並上傳應備資料。
3. 申請資料填寫與上傳完成後,點選送出並取得收件成功通知, 方完成線上申請。
四、應備資料:
1. 首次申請方案/曾在工業館上架方案:
(1) 最近 1 年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之年度損益及稅額計算表(未滿 1 年之新創公司可以最近一期「營業稅申報書」替代)。
(2) 合法納稅證明文件,說明如下:
A. 檢附營業稅繳稅證明,例如:為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稅捐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收執聯。
B. 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C.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函;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 廠商實績之證明文件,例如可證明雲端解決方案實績的付費有效客戶之合約或銷售發票影本掃描電子檔至少1 份。
(4)需檢附方案服務系統(包含:資料運算、儲存、異地備援等所有功能)非位於中國大陸(及港、澳)地區之機房所在地佐證資料。
五、申請資料之補正:
執行單位初步檢查申請資料,若表格內容或上傳之應備資料有缺漏或錯誤時,將請資訊服務廠商依通知於限期三日內補齊或修正,逾期未補正視同放棄。
六、本補助資訊服務業者方案上架相關規定事項請詳閱「雲端解決方案上架」申請須知,申請須知等相關資料請至本補助網頁查詢。
洽詢電話:(02)2707-5055##27(廖小姐)、#24(楊小姐)、15(王小姐)、#22(寇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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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服務業者-雲端解決方案申請須知(114年度)